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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——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》的通知

2017-07-13
  • 信息索引号:
    11330624002586076G/2017-69504
  • 发布机构:
    县财政(地税)局
  • 成文日期:
    2017-07-13
  • 组配分类:
    部门规范性文件
  • 公开方式:
    主动公开

关于印发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——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》的通知

内容详见附件。
附件下载: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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